关于拟注销昆明洛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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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洛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向我委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注销昆明洛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8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委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电话:63130703;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秀大街8号楼4楼;邮编:650506。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