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废止《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2-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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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卫规〔2025〕2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34号),决定废止《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卫发〔2011〕38号)。
文件废止后,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请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原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