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昆明市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春夏招)优待加分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昆明市2026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春招夏招)优待加分工作,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享受加分对象:农村独生子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在子女年满14周岁前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终身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农村居民夫妻的独生子女;考生本人必须是应届结业生;参加升学考试的。
开展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申报流程:《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申报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发放。
(一)昆明市户籍在昆就读考生
1. 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持加分所需相应材料至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审核后在“资格审查信息汇总表”盖章。
2. 考生就读学校负责核实《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上考生信息,无误后在左上角填写考生高考考号后加盖学校(报名确认点)公章,加盖学校业务科室章无效。
3. 考生户口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奖励对象资格进行初审。
4. 乡镇(街道)负责对奖励对象资格进行审查。
5. 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对象资格进行认定和汇总。
(二)昆明市户籍在外地就读考生
根据学籍所在州市高考加分工作布置通知要求及时限,至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盖章。由考生本人将审核完毕的《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原件于学籍所在州市规定时限前按相关规定交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在外地就读考生的《照顾项目资格审查表》复印件也需同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待审核后退回县区留存)报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昆明市各县区咨询电话:
1.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0871-63125844、63151761
2.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0871-63619941
3.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0871-63134268
4. 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0871-68223717
5.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0871-67150671
6. 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0871-67479224
7. 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0871-67894020
8. 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0871-62121325
9.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0871-68683293
10.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0871-63958500
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0871-67920622
12.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 0871-62656139
13.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0871-67540421
14. 石林县卫生健康局 0871-67794805
15. 禄劝县卫生健康局 0871-68911068
16.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0871-68163070
17. 阳宗海社会事业局 0871-66257829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