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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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是云南第一家西医医院、首家省级妇婴保健院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前身为1901年法国领事馆创办的“大法医院”,是近现代“西医入滇之源”,亦是“现代西医教育肇始地”。1941年云南省政府以“战时救济民众为宗旨”,成立云南仁民医院。1948年内设云南省第一妇婴保健院。1950年改组云南省妇婴保健院。1952年更名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加挂“昆明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2023年,经市委研究同意,整合原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设立新的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设有华山、呈贡院区和海埂院区,总占地面积81.35亩,业务用房面积12.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50张,开放床位468张。业务范围包括16个传统临床医疗保健科室,13个新兴科室。
医院汇聚英才,现有硕博153人,正副高职154人、中职485人。获批国家和省市级各类人才称号12人,国家及省市级学术团体任职83人,在培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19人,博导1人,硕导24人。退休返聘人员10人,聘任银龄人才2人,柔性引进人才5人。组建辐射全省16个州市专家团队,目前已签约医联体协作单位145家、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91个。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等多家头部医院建立人才与技术合作关系,是昆明医科大学妇幼健康研究中心,昆明学院非直属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和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昆明地区多所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昆妇幼立足国家人口发展新形势,以建设生育友好型、儿童友好型医院为核心方向,搭建从孕前、孕产到产后全生命周期覆盖的温馨服务体系以及提供从出生到成长的全程化、一体化健康保障。率先构建“3643”妇幼专科建设体系,全面履行区域妇幼健康引领责任,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其中,“3”大国家特色专科旗舰,为国家首批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产科)、国家首批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新生儿科)、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中医科),彰显医院在孕产安全、新生儿救治与中西医融合妇幼服务中的国家级核心实力。
“6”大国家级重点专病中心与亚专科群,为国家级孕产妇MDT诊疗中心——高危孕产妇MDT、母胎医学MDT,国家级产科亚专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代谢性疾病、胎盘疾病、早产疾病依托国家妇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云南分中心,构建起覆盖孕产妇危重症与复杂妊娠的系统化诊疗体系。
“4”大国家级妇女保健特色门诊,为乳腺、月经病、皮肤、盆底保健门诊结合国家级子宫颈癌防控培训基地,形成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核心支撑。
“3”类基地与平台支撑,为国家级示范基地——子宫颈癌防治培训中心、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级特色专科群——涵盖儿童眼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营养、心理卫生、妇女保健、中医妇科、产前筛查与诊断、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等8大方向,实现从妇女到儿童、从生理到心理的全链条服务覆盖。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妇女儿童提供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和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
2.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优生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划、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 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承担相关疾病筛查与防治、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预防接种、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营养健康、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等工作。
4.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妇女儿童重大疾病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并发症处理、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新生儿疾病筛查、医学遗传、辅助生殖等临床服务,接收基层转诊。
5. 负责监测辖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变化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参与组织实施。
6. 承担本辖区妇幼健康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 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全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物质保证并督导检查。
8. 为医学院校学生提供医学教学、临床实习带教;开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进修培训;针对影响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9. 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医保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科研教学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基层指导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优生优育指导科、宣传教育科、质量控制办公室、绩效管理办公室、医学装备部、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部、安全保障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9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59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8人(离休0人,退休44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由于我院为事业单位,整体部门绩效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公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570264686.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74825.65元,占总收入的7.8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12069271.0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9.8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620589.83元,占总收入的2.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817360.73元,增长9.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60341.37元,增长40.5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减少33668551.48元,增长/下降7.04%;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288467.88元,增长20.19%。主要原因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呈贡院区开始运营,院区的扩大和服务能力的逐步提升使收入有所增长。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515067091.73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83811.56元,占总支出的91.48%;项目支出43883280.17元,占总支出的8.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598048.03元,增长17.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153952.14元,增长13.53%;项目支出增加21444095.89元,增长95.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为因呈贡院区开业后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故本年业务量的增长导致支出的同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183811.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411431.53元,占基本支出的5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772380.03元,占基本支出的4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83280.17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开展情况 |
1 | 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 | 822, 200.76 | 1. 加强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科研水平;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2. 实施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已培养昆明市分片区培训基层妇幼专干人员709人。 3.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党人才〔2022〕1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培养工作,提高高层次人才医学、科研水平,培育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 |
2 | 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 | 146, 832.00 | 1. 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成2024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 组织做好2023年度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培养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儿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充实儿科专业人才队伍。 |
3 |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280, 376.94 | 1. 完成2024年度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培养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儿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充实儿科专业人才队伍。 2、 已按要求派出医师完成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通过组团式帮扶和对口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2. 已完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西部地区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任务。 3.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成各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 |
4 | 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 353, 042.57 | 已完成2024年艾滋病防控任务,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 |
5 | 本级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20, 000.00 |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 |
6 | 本级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80, 635.00 |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 |
7 | 昆明市妇女儿童医院(昆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二期(医疗部分))专债补助资金 | 7, 171,400.00 | 已按时支付专项债利息,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 |
8 |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 38, 927.43 | 为扩大云南昆明与南亚、东南亚医疗健康国际合作,共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与老挝万象市卫生厅基于自愿、平等的前提,于2021年12月23日线上签署《母婴健康医学交流合作备忘录》。经我院与老挝老中合作委员会办公厅积极沟通协调,到老挝万象与琅勃拉邦洽谈合作共建“中国昆明—老挝万象母婴健康医学联合工作站”事宜,向万象及琅勃拉邦卫生厅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介绍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情况,此次出访将具体协商建立“中国昆明—老挝万象母婴健康医学联合工作站”事宜,包括业务协作、专家及医务人员互访和有关技术项目推广并开展联合研究等,以促进两国之间的母婴健康学术交流,共同推进南亚、东南亚地区母婴健康国际合作事业的发展。 |
9 | (本级)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186, 559.50 | 1.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 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4. 按照《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开展地方病评价、现症患者药物治疗、健康管理和随访,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5. 按省级工作方案完成2024年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 |
10 | (本级)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554, 788.82 | 1. 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成本地区各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 已完成2024年中西部地区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任务。 |
11 | (本级)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58, 022.95 | 2024年3月,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针对财政下达的名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报请院级会议讨论,同意邓继红同志按规定使用财政下达的名医项目补助经费,同时我院按1:1比例配套专项经费,用于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已完成2024年的名医培养任务。 |
12 | (本级)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省级结算资金 | 30, 800.00 | 根据文件要求2024年已及时足额兑付。 |
13 | (本级)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 213, 300.00 | 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援沪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2024年已及时足额兑付。 |
14 | (本级)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 | 118, 500.00 | 1.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我市开展城市生活污水新冠病毒监测,及时发现重点关注变异毒株,跟踪病毒变异情况,预测疫情变化趋势,及早预警疫情风险。 2. 开展流感等其他传染病疫情监测,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吿、早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到人。 3. 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全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 |
15 | (市本级)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承担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 136, 800.00 | 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援沪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已及时足额兑付个人 |
16 | 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省级补助资金 | 60, 000.00 | 已及时足额兑付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 |
17 | 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结算补助资金 | 23, 100.00 | 已按要求完成2024年人才培养,提升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业务水平,提高了我院老师的带教能力,规培学员及老师在理论、操作、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再次得到学习 |
18 | 2023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9, 000.00 | 下达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的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已及时足额兑现。 |
19 |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 90, 600.00 | 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已全额发放。 |
20 | 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资金 | 33, 488,394.20 | 根据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及政府采购规定,2024年已完成2077.32万元设备购置。 |
合计 | 43, 883,280.17 | ||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74825.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与上年相比增加12860341.37元,增长4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主要原因为我院合并昆明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后公共卫生支出的增长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当年已完成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4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6%,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557282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卫生健康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8927.43元,主要为当年因工作安排而追加预算;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92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8927.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年初无此预算,为当年因工作安排而追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92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8927.43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92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8927.4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8927.43元,主要为当年因工作安排而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8927.43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8927.43元,主要为当年因工作安排而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累计6.0人次。本次共支出38927.43元,此项支出主要为了“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搭建良好的交流渠道,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妇幼健康工作合作,我院于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期间,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到老挝洽谈协商妇幼健康工作。。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1027515000.67元,其中,流动资产208113746.77元,固定资产748802400.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472250.35元(净值),其他资产6126603.4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546642.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65512.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728623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680元;出租房屋1,515.66平方米,账面原值9338409.7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91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55005.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73274.0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8484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6887.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64301.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64301.67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3021505515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63006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