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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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事机构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昆明蓝橙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任用2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案及2名工作人员“非医师行医”案并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
2025年6月13日9:30。
二、 听证会地点
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8号楼440室。
三、 有关事项
(一)需参加旁听的公民,请于2025年6月12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箱(kmfjc9030@163.com)报名,报名信息应包含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因场地限制,报名人数以10人为限,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入场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
(二)听证期间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3151158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