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一季度昆明市城区自来水卫生监测检测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管理,保障市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昆明市疾控中心2025年一季度对昆明市城区12个市政供水自来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了卫生监测检测。
一、卫生监测检测情况
本次共采集了12家水厂(一、二、四、五、六、八水厂、宝象河水厂、海源寺水厂、自卫村水厂、西翥水厂、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灵源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共24件,水源水检测项目32项,出厂水检测项目90项。
水源水检测结果为:一水厂总氮超2.92倍,二水厂总氮超1.72倍,四水厂总氮超2.49倍,五水厂总氮超1.46倍,六水厂总氮超2.38倍,八水厂总氮超2.93倍,宝象河水厂总氮超3.04倍,海源寺水厂总氮超1.14倍、铁超0.16倍、总磷超0.85倍,自卫村水厂总氮超1.02倍、西翥水厂总氮超1.82倍,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总氮超2.89倍,灵源水厂总氮超2.90倍,其余所检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的要求。
出厂水检测结果为:对出厂水进行37项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16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放射指标2项),52项扩展指标(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指标47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项)和1项消毒剂指标检测,共计90项,所检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检测结果见附件)。
二、建议
针对水源水存在总氮、总磷和铁超标的情况,建议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质净化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出厂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建议供水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市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附件:2025年一季度昆明市城区出厂水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附件:
2025年一季度昆明市城区出厂水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序号 | 供水单位 | 检测项目数 | 合格项目数 | 不合格项目 |
1 | 一水厂 | 90 | 90 | 无 |
2 | 二水厂 | 90 | 90 | 无 |
3 | 四水厂 | 90 | 90 | 无 |
4 | 五水厂 | 90 | 90 | 无 |
5 | 六水厂 | 90 | 90 | 无 |
6 | 八水厂 | 90 | 90 | 无 |
7 | 宝象河水厂 | 90 | 90 | 无 |
8 | 海源寺水厂 | 90 | 90 | 无 |
9 | 自卫村水厂 | 90 | 90 | 无 |
10 | 西翥水厂 | 90 | 90 | 无 |
11 | 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90 | 90 | 无 |
12 | 灵源水厂 | 90 | 90 | 无 |
达标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