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信息公开
一、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免费向群众提供。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9号)及《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昆卫基层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我市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MB0M95353K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63123244
法人代表:许睿
经费来源:2025年初预算
单位概况:2019年3月5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等内设机构(正科级)和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开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0-6岁儿童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健康管理等服务,同步向辖区居住满6个月居民均等化实施,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至2024年的人均94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中央承担80;省、市、县承担20%进行配套补助,其中昆明市市级承担部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78号)要求承担。
七、项目实施计划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疾控、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依托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专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对预算执行开展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不良生活方式得以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居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减少,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逐年提高,真正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喻户晓和“人人享有”。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年度目标 |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阻肺、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4%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84% | ||
质量指标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64%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80% | ||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4%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不断缩小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不断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不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