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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5603747X-202502-4910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2-18 16:20
名 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项目信息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项目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8 16: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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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1.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2.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

(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

1.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改革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政策实施前,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执行,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予以保障;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未再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政策实施后,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相关奖励扶助优待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各项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的奖励扶助资金不再退还。

2.加大扶助政策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少生快富”等奖励优待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扶助制度标准动态调整。

(三)《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6号)调整完善我市户籍人口的奖励优待政策。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对低保的独生子女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助;以上两项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承担,并建立动态增长的调整机制。政策实施前农村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在社会保障、土地政策、扶贫开发、劳动就业、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继续予以政策倾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级各部门在确定各类救助标准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 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计划生育协会制定了《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 号)决定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MB0M95353K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63167404

法人代表:许睿

经费来源:2025年初预算

单位概况:机构改革后,2019年3月5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等2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民生类项目,包括特殊家庭生活补助、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奖学金、城乡医保、一次性抚慰金、生育支持项目等6项;受益人群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及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023年后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8]8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 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落实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相关政策,实施奖优免补补助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昆明市建立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公开、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资金分配按照各项资格确认人数,国家、省、市各级应承担的资金比例,上一年度决算分配各县区资金。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奖励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



地区

2025年计划生育资金计算表(市级资金)

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

奖学金
(以2022年实际发放人数测算)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抚慰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资金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生活补助资金

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

一次性生育补贴

育儿补贴

婴幼儿参保补贴

合计

2024年结算应追加

两项合计

取整

昆明市市级合计(含磨憨)

353.2

240.0

36.9

2032.0

804.3

570.1

451.6

1230.9

222.1

5940.9



6633.0

五华区

40.3

2.9

4.6

26.5

93.8

28.9

14.2

41.5

12.9

265.6

31.5

297.1

298.0

盘龙区

32.5

4.1

4.1

29.6

75.1

17.4

16.1

46.7

11.7

237.2

36.6

273.8

274.0

官渡区

32.3

12.3

3.8

121.4

74.8

16.0

15.2

42.9

6.0

324.7

47.3

372.0

373.0

西山区

39.2

9.1

4.3

53.4

91.0

31.5

13.7

40.8

7.7

290.6

19.7

310.4

311.0

东川区

31.2

10.2

1.6

73.2

71.5

220.2

51.5

130.3

18.0

607.7

79.6

687.3

688.0

呈贡区

9.1

10.4

1.5

1.7

20.5

0.5

9.1

25.9

4.3

83.1

15.7

98.8

99.0

晋宁区

44.0

23.6

6.0

456.5

99.5

18.3

25.8

75.0

13.1

761.8

38.3

800.1

801.0

安宁市

15.7

10.9

1.4

76.7

35.9

15.7

8.2

23.8

3.7

192.0

18.2

210.2

211.0

富民县

11.6

16.5

1.3

149.7

25.8

15.8

11.8

34.3

5.5

272.3

-1.7

270.6

271.0

宜良县

31.9

38.1

4.6

396.2

72.0

78.6

20.7

58.2

13.0

713.1

-57.3

655.9

656.0

石林县

8.6

16.9

0.8

83.8

19.2

17.7

28.2

78.6

26.1

279.7

41.9

321.7

322.0

嵩明县

10.5

16.1

0.8

90.5

23.5

22.9

36.3

104.4

14.1

319.1

41.9

361.1

362.0

禄劝县

19.1

32.9

1.1

168.9

41.9

22.8

65.4

176.3

27.7

555.9

102.0

657.9

658.0

寻甸县

15.3

23.8

0.0

165.5

34.1

46.7

120.4

310.2

53.0

769.0

251.4

1020.3

1021.0

经开区

3.1

1.8

0.3

7.5

7.0

0.1

2.8

8.5

1.1

32.2

4.6

36.7

37.0

阳宗海

8.1

9.6

0.2

110.5

18.7

16.9

9.8

28.2

3.9

206.0

13.1

219.1

220.0

磨憨镇

0.8

1.0

0.4

20.5

0.0

0.0

2.4

5.4

0.3

30.8



31.0

昆明市小计(不含磨憨)

352.4

239.0

36.5

2011.5

804.3

570.1

449.2

1225.4

221.8

5910.1

682.9

6593.0

6602.0

官渡区合计

32.3

12.3

3.8

121.4

74.8

16.0

15.2

42.9

6.0

324.7

47.3

372.0

373.0

官渡区其他

31.1

11.7

3.7

109.1

72.0

14.6

13.4

37.7

5.2

298.5

47.3

345.9

346.0

滇中

1.2

0.6

0.2

12.2

2.8

1.4

1.8

5.1

0.8

26.2


26.2

27.0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3月完成目标人群资格确认,2025年4月完成资金下达,2025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扶助资金按标准兑现到户到人。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5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扶助资金按标准兑现到户到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奖励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市级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县(市)区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5年市级计划生育补助

省级财政部门

昆明市财政局

州、市级主管部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州、市财政部门

县(市)区级财政局

县(市)区级主管部门

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局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所有的扶助资金按标准兑现到户到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85%。

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

2025年12月31日所有的扶助资金按标准兑现到户到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85%。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五华区

盘龙区

官渡区(含滇中)

西山区

东川区

呈贡区

晋宁区

安宁市

富民县

宜良县

石林县

嵩明县

禄劝县

寻甸县

经开区

阳宗海


数量指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2513

2315

15142

3715

1255

11585

15999

7122

2986

11013

1553

2537

2659

2341

1366

2894

产出
指标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797

598

607

744

119

130

201

239

36

137

33

37

30

43

47

51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1159

967

952

1151

213

298

490

508

143

363

100

126

164

116

98

79

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

0

1

0

0

1

1

2

2

26

4

3

5

81

33

0

3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子女伤残460元/人/月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子女死亡590元/人/月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

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独子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独子女死亡1200元/人/年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标准

2000元

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标准

5000元

育儿补助发放标准

800元/人/年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

50元/人/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初步建立

生育养育成本

有所降低

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

≧90%



主办单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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