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点任务,按照《昆明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昆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实际,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领导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成立以委党委书记和委主任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践行在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履职要求。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法治学习培训重点课程。二是印发《开展“当好学规学法领头雁 争做厉行法治排头兵”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三是党委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四是干部职工经常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学法计划,利用工作列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方式进行法治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扎实推进。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 切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普法强基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凡是属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均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今年共对印发的1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依法依程序对18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重大法制审核意见。
(五)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任务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共对印发的1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件,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63次,审查合同、协议19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法治宣传培训1次,行政处罚论证14次。
(六)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立法程序对《昆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立法修订工作,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印发,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昆明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昆明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调研报告。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清理制度,今年暂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现行有效的10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均不存在违反上位法规定、影响一流营商环境、不适应双碳工作要求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等政策规定的情况。
(七)法治宣贯及普法强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印发 《关于开展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健康系统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单》,部署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安排重点普法任务。制定每月普法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各监督执法单位在监督执法检查中做到“边执法,边普法”。二是持续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公众号开设普法强基专栏,多方收集普法案例,不定时整理、推送普法宣传产品,转载普法宣传作品(视频)。同时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单位显著位置的LED电子屏幕,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座、律师讲法、庭审旁听,干部职工在线答题等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今年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法院旁听3次。在全系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专题活动、“6.26国际禁毒日” 、“宪法宣传周”、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国家网络安全周等普法宣传活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成立了以委党委书记和主任为双组长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官网开设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政府文件、办事指南、招标公告、政策解读、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栏目,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并将年度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公示。
(九)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情况。2024年至今无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办理1件呈贡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严格执行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情况。一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昆明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共办理3000余件。二是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召开营商环境推进会4次,每月组织工作专班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专题调研、组织走流程10次,举办“营商环境会客厅”2次、组织“企业接待日”9次,收集解决医疗机构设置、证照办理等问题10余个,及时办理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举报件12件。三是大力推进营商环境进位争先工作。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遵循“抓好两端、紧盯中间”的工作思路,以“3331”和“两表”工作法为基础,延伸拓展形成了“212”工作法及“思维导图”工作法,实现了工作思路有转变、工作方法有创新、工作推进有成效。全市执业登记的互联网医院共14个,其中公立医疗机构7个,社会办医疗机构7个。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849件,办结率100%,按时率100%,好评率100%。办理暂停营业等各类批复13件,执业登记、变更、注销等公示公告45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云南昆明)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0849条。
(十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卫生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监督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培训。重点培训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公平性竞争审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月培训讲座长效工作机制。邀请业务骨干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对各监督专业行政执法技能进行授课,共举办10期培训讲座。三是举办及参加卫生监督执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卫生健康监督新媒体宣传工作、微课及征文评审、云南省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监督应急知识、学校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卫生监督业务知识、中医药监督执法政策解读、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点、医疗监督业务知识。四是组织全市监督员通过“云南卫监钉钉培训平台”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市监督员完成“大学习”活动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共计1469人次,实现全市全员轮训、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60学时的目标。
2. 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16个县(市)区监督机构上报的56件普通程序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下发《全市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指导县区提升办案能力和改进案件质量。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牵头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送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报送的5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行政许可案件全部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3.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5人,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确保主体合法。全市已完成全员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针对调离人员行政执法岗位和退休的人员已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了注销。
4.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多举措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杜绝出现“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推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廉政打卡制度,以杜绝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作秀式”检查和“逐利执法”、执法粗暴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
5. 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明确规定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
6. 开展系列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对非法医疗美容进行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检查566家次,共对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单机构立案查处42家。通过持续不断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监管,有效规范了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二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周边、农村、城中村、新建小区、农贸集市等地段和开展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中医养生保健场所为整治重点。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213人,依法查处无证行医“黑诊所”12家、游医16起,收缴各种药品和器械81箱(袋),牙椅4张,非法医疗广告牌1块。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大排查大检查专项整治。组织全市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诊疗活动。全市共检查民营医疗机构4922家次、公立医疗机构1206家次。经排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8个,累计立案45件。四是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专项工作。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及涉嫌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监督覆盖率100%。
7. 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适用《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及基准(试行)》《昆明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及基准(试行)》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合法适当。针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主动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医疗机构专家及法律顾问参加案件讨论,多方论证行政处罚合法合理性。
8.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4年按照计划主动发起餐饮具集中消毒和医疗美容2个专业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共联合检查8家单位。配合参与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消防救援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起的养老机构、城市供水工程、宾馆旅店和影剧院等专业联合检查。共检查7家单位。完成昆明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共计5108家,任务完结率100%。
9. 加强行政执法数据归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上网公开。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云南昆明)录入行政处罚信息296条,行政检查信息92条。
(十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印发《关于开展“阳光复议” 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组织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普法办。1件行政复议案(昆明圣益血液透析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案),市政府复议办作出维持处罚的决定。
(十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紧密结合中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结合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实际,印发《以柔性执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以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方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积极开展“三个听取”行动,认真听取企业诉求,指导企业积极整改存在问题,自觉守法经营。二是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等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三是严格执行政执法“五张清单” 和云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共对17家单位不予处罚、对17家单位从轻或减轻处罚,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十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宣传发动并配合开展每季度昆明市群众安全感及法治建设满意度线上调查工作。对11件涉公民、法人或组织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52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按要求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建设调研课题申报,目前报送的《昆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被市社科院采用。
二、 经验做法
(一)实施廉政打卡制度。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结束时,出示廉政访问情况“二维码”,经营单位和企业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背对背填写相关内容;“访问情况”由专人维护,切实做到消除执法对象的顾虑。通过扫描“结果,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态度粗暴,有无吃、拿、卡、要,有无收受红包、财物及礼品,有无存在打击报复等违反公正文明执法的不良现象,对监督员形成刚性约束。发布廉政打卡通报9期,达到监督执法一线纪律作风监督全覆盖目标。
(二)推行卫生信用等级监管制度。昆明高质量发展正处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公共场所经济的发展是撬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在全市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动态评分管理(动态评分分为“A级、B级、C级”,分别代表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优秀、良好、合格”。),不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监管,持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2024年,经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和评分,新授牌3家A级单位。目前全市公共场所A级单位共136家。
(三)开展法治医院试点建设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自年初即积极开展问卷调查、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工作,形成了《昆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实际以及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在全市开展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拟在全市全面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为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三、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性较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水平需要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又适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的制度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二是医疗卫生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带来了快速更新迭代的新技术手段和方法,给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带来很大挑战,需要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为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方式需更有针对性,多元化普法形式需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成效需持续提升。
四、 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运用。继续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中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实际工作加以贯彻实施,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卫生健康事业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基础上,紧盯任务落实,密切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卫生体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工作中同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充分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保证行政执法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实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创新和优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的统筹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上下联动、跨部门协同和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贯通。二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提高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优化活动方案,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巩固扩大法治建设工作成果。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