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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5603747X-202501-48782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1-20 15:45
名 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4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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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委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规划计划、选用招聘、审批备案、行政执法、财务信息、采购信息、党建信息、综合管理等内容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网站累计发布信息838条,其中,就1个重大决策事项、1个规范性文件征求了公众意见,发布卫健动态42条、党建信息7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信息21条、政策文件信息4条、政策解读4条,通知公告119条、采购信息373条、财政资金信息42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19条、卫生监督信息20条、行政执法信息83条、疾病预防信息10条。“健康春城”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235条,累计阅读量约为130万人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8件,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1件。2024年,共办结30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件,占30%;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11件,占36.67%;不予公开3件,占10%;不予处理5件,占16.67%;不属于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获取规定1件,占3.33%;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占3.33%。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确定和发布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适老化、无障碍功能维护,进一步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满足各类人群浏览查阅需求。每季度开展网站全面自查,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规范运行。在“健康春城”微信公众号开设“春城医生讲健康”专栏,发布健康科普文章43篇,解答健康疑问,服务市民健康,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

(五)加强公开监督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1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9

1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将注重从公众关注、社会效益等角度考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及时公开医疗卫生领域政策文件和便民服务信息,增进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的认知和理解。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落实《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单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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