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机构第二名称的公示
昆卫医公〔2024〕25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互联网医院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设置单位: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
2. 名 称: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互联网医院
3. 类 别:眼科医院(互联网医院)
4.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与联盟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B座6-7层
5. 经营性质:营利性
6. 所有制形式:私人
7. 服务对象:社会
8. 诊疗科目:内科 (门诊) /眼科******
该医疗机构审批前公示期为5日(2024年10月16日-10月22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处反映。电话:63130703;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秀大街8号楼4楼;邮编:650506。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