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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3747X-202501-48590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8-23 17:54
名 称: 昆明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开诊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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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开诊所”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3 17:5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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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为推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努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 “一件事”涉及事项(服务)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二)诊所执业备案(新办)

(三)医师执业首次注册

(四)医师执业变更注册

(五)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六)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

五、 注意事项

(一)办理前置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

(二)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可免于提交。

(三)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四)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办),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 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3. 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件: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开诊所”主题事项办事指南、申请登记表、审查手册》的通知

主办单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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