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昆明市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昆明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实际起草了《三年行动计划》。
二、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学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居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三、 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抓实抓细10大工程24个重点项目,全力推动昆明卫生健康事业一年一变样、三年上一个大台阶。
一是实施“医疗资源扩容”工程。以国家在昆明部署心血管病、呼吸、肿瘤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为契机打造医疗高地,有序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一期)、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昆明磨憨医院等项目的建设,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和跨境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二是实施“优质资源下沉”工程。推进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项目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对口帮扶和“组团式”帮扶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下沉。促进医疗资源薄弱地区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动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
三是实施“医疗服务提质”工程。开展国家和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打造市级临床医(药)学中心,加强县级薄弱专科建设,增强区域医学学科竞争力。
四是实施“基层卫生增效”工程。推进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拓面建设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治和服务能力,健全基层康复服务体系,通过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五是实施“公卫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以职业病、艾滋病、丙肝、肺结核、麻风病、疟疾为重点控制一批疾病。建优配强市级和基层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高效配置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
六是实施“关爱妇幼健康”工程。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持续开展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和评审工作。提高儿童(含新生儿)、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标。
七是实施“信息技术赋能”工程。结合云南省工作计划,实施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逐步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改造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强化全系统网络安全建设,杜绝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八是实施“人才动力聚集”工程。持续推进“春城计划·名医专项”培养计划,做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评选申报。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育才”计划,继续推进实施“十百千”工程项目,健全卫生人才培养梯队,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
九是实施“新爱卫提标”工程。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接续实施“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市)复审、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健康昆明行动,人均预期寿命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
十是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促进地方中医流派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医学中心、特色优势专科及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
四、 保障措施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责任,提出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建立稳定的卫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单位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三是深化体制改革。深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评机制;四是加强监测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落实项目和资金的监管责任,对实施行动计划的关键环节、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