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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3747X-202302-40909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2-08 10:46
名 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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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0:46 浏览次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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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昆发〔2021〕25号)《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自觉用法治思维推动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法治政府先进单位”称号。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法治调研课题,有2篇评为“昆明市2021年法治建设优秀调研成果”,其中有1篇为一类调研成果,1篇为三类调研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 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领导。党委会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集体决策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主任办公会依法决策,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通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等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并结合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共2次。

2. 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和主任切实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践行在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依法依规决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履职要求。2022年,委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共研究法治工作议题10次。

3. 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一是组织召开卫生健康法治与监督工作会,委党委书记在会上对昆明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经委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治建设制度文件,并按照《昆明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进行报备。

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委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在学习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时,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二是干部职工经常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利用季度工作会、支部活动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努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三是进行宣讲专题学。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和培训学习;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请党校老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深入解读。

5. 推动依法治市其他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切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目前有1名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任务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2年截至目前为止,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委代市政府草拟文件合法性审核8件,参与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7件。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10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5件二是按要求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建设调研课题申报,目前已筛选出11篇课题上报。

(二)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一是在前期立法调研和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起草并组织开展了对《昆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立法修订,《昆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已经2022年10月10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2年10月29日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65号令予以公布。二是按照2022年立法计划的要求,开展《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废止的起草工作。《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22年7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废止。三是按2022年立法计划要求完成《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昆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按照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1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主要涉及的《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昆明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等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均不存在违反上位法规定、影响一流营商环境、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等政策规定的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对7件代政府草拟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没有须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况,也没有地方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而未及时制定的。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社会建设

1. 形成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用法的机制。制定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学法制度,形成党委带头学、干部职工经常学、开展培训专题学的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其中党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等。利用医博士、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法活动。在12.4宪法日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2. 继续贯彻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一是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修订)》;二是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与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西山区卫生健康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旁听庭审。四是对2家诊所因违规接诊发热病人被立案查处的案件,3家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暨职业病防治专项检查中被立案查处等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播出或刊载,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

3.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将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创建区级和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并已成功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二是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区区域,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宪法等内容的宣传栏。三是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春城”中刊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昆明市卫生健康法治内容,在“掌上春城”中开设“健康卫士”栏目,宣传报道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检查、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情况。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教育。

(四)不断健全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开。二是对《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草拟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三是依法办理执法投诉。2022年受理投诉举报件58件,办结58件,办结率100%,其中立案查处22件。四是今年市卫生健康委1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该案呈贡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 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切实贯彻执行《昆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昆政办〔2021〕18号)要求,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标准化、规范化,相继印发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理证明材料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目前我委共5项政务服务事项2个证明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为:(1)医生执业注册(含外籍医师、港澳台医师短期执业许可)(首次注册)的“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2)医生执业注册(含外籍医师、港澳台医师短期执业许可)(医师执业重新注册)的“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3)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的“近 6 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4)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的“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5)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的“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以上事项均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2022年共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16303件,其中市级办理7574件,县级办理8729件。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2022年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59条,同时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对行政处罚信息和国家随机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2952家被监督单位进行音像记录,记录数据4655.6G,对普通程序案件实行合议前案卷文书质量审核,及时纠正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上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公民处5千元以上罚款、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上述金额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均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3起。此外,对122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进行备案。

4. 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要求报送10个案件,经评查优秀案件5个,合格案件4个,1个备案案件不作评查。对评查发现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存在的问题立即要求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案件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各县区报送的61个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一集中评查。印发发全市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督促县区改正办案中的存在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对随机抽查的67份县区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下发《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10份,督促县区及时整改提高。

5.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梳理完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行情况,对现有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85项,明确了事项名称、规范了处罚程序,为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做到有据可依。制定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内部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流程图进行了完善。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卫生健康监督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87号)的规定适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发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确保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三是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开展规范编制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工作,对已编制的清单进行不断完善和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6. 及时填报并分析行政执法信息。一是按规定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行政执法数据,并及时进行信息维护;二是定期对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分析,梳理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相应措施。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五)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2年全市共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53472家次,查处案件1605件,案件查处数为全省第一。

1.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医疗行业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医保、公安等7部门,联合印发《昆明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治理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虚假医疗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行为。目前全市各成员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清理违法广告,目前全市各成员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共计行政处罚931家机构和158名个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420起。

2. 认真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认真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计划,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昆明市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2022年全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2094家,任务完结率100%,案件数114起,罚款金额29.9万元。对监督抽查结果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二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的制定,并发起联合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完成宾馆酒店、集中式供水单位、医疗废物转运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共16家。

3. 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一是加大医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上半年和下半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22年打击“游医”等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口腔诊疗机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二是对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织全市检查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点,组织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检测质量督导。三是加大抗(抑)菌制剂的监督执法力度,全市分别于4月、6月两个批次开展了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96家,对37个抗(抑)菌制剂产品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下架检察院抽检发现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的抗(抑)菌制剂共1021盒。检查其他抗(抑)菌制剂产品5891个,针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25份,立案查处45起。

二、 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性较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水平需要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又适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的制度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二是医疗卫生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带来了快速更新迭代的新技术手段和方法,给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带来很大挑战,需要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为昆明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方式需更有针对性,多元化普法形式需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成效需持续提升。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继续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中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实际工作加以贯彻实施,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卫生健康事业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抓紧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基础上,2023年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将紧盯任务落实,密切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卫生体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工作中同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继续创新和优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的统筹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上下联动、跨部门协同和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贯通。二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下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扎实推进2023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以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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