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和《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护士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记分管理,第三章对记分实施,第四章附则。明确了暂行办法的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明确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的处理情况;明确了相关配套标准。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督促医疗机构对照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积极查找、整改不良执业行为,主动消除不良执业行为隐患,规范执业行为。
相关文件: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