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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3747X-202209-393610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8-16 13:55
名 称: 昆明市疫情防控隔离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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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疫情防控隔离管控情况

发布时间:2022-08-16 13:55 浏览次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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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9号)》:自8月1日以来有西藏、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进行3天集中隔离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7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自8月1日以来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落地检”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超出3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在昆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由居住地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否则一律实行集中隔离;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主办单位: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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