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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603747X-202208-392509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3-15 14:11
名 称: 昆明市两家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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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两家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4:11 浏览次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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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极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防控相关政策措施。近日,官渡卫华诊所、盘龙星欣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导致新冠肺炎患者未能被及时发现、确诊以及采取控制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官渡区、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分别对两家诊所进行了立案调查。官渡区、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八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要求两家诊所立即关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吊销两家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接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

下一步,昆明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特别对疫情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首诊负责制、违规接诊收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等情形的个人和医疗机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严厉查处,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疫情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就近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发现有关机构及个人违规诊疗的,请市民提供相关线索,昆明市主城各区卫生监督机构24小时举报电话如下: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0871-64124389;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0871-64190199;

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13888527771;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0871-67169720;

西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0871-68236002;

呈贡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0871-67477176。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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