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含“三公”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6300100000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中医药管理局、昆明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4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人事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药政管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行政审批处、健康产业发展处、中医药管理处、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处、防治艾滋病处、组织工作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办、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办)、保健局(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科技人才和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的培养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成效,提升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水平,多措并举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二是巩固提升医疗卫生科研能力水平。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科研课题的评审和考核工作。持续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干细胞临床研究的监督管理。三是认真做好《昆明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推进纳入省“双提升”工程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财务总收入193643147.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643147.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532599.8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开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压缩卫生健康事业项目个数,项目支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93643147.49元,其中:本年收入193643147.4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643147.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7532599.8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开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压缩卫生健康事业项目个数,项目支出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总支出193643147.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3643147.49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0361.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674.13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单位医疗提高;项目支出1630927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42274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卫生健康事业项目个数,项目支出数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0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9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23606845.49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机关运行及人员经费支出;
4.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27294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机关用于宣传、人才培养、行业管理、卫生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等专项事务经费支出;
5.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61016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春节慰问专项支出;
6.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4446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专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能力提升专项、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人才保障房租金、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专项支出;
7.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支出;
8.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支出;
9.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88704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专项支出;
1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678600元,主要用于鼠疫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专项支出;
1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82420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反恐怖工作等专项支出;
12.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87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13.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33072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支出;
14.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943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5.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297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缴费;
16.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941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7.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52000元,主要用于老龄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
18.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735532元,主要用于市妇幼卫生专项、医疗服务业务专项等支出;
19.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2个,金额10837.32万元,清单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额 |
1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春节慰问补助资金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350,000.00 |
2 | 市级艾滋病防治(对下)专项经费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590,000.00 |
3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38,870,400.00 |
4 | 市级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资金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860,000.00 |
5 | 疾病预防控制县区专项资金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4,220,160.00 |
6 | 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专项资金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642,032.00 |
7 |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2,303,500.00 |
8 | 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36,722,400.00 |
9 | 昆明市妇幼卫生(市对下)专项资金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350,000.00 |
10 | 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市级补助经费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6,184,800.00 |
11 |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4,000,000.00 |
12 | 鼠疫防控专项资金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80,000.00 |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云卫基层发发〔2021〕5号)。
金额测算方式。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第一档市级分担20%;第二档市级分担60%;第三档市级分担90%。
2.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进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金额测算方式。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第一档市级分担20%;第二档市级分担60%;第三档市级分担90%。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0号)。
金额测算方式。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第一档市级分担20%;第二档市级分担60%;第三档市级分担90%。
4.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8]8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金额测算方式。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5.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市级补助经费
根据《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6号)、《昆明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金额测算方式。市级全额承担,按实际人数测算,每人每月300元。
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春节慰问补助资金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6号)及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卫〔2017〕4号)等文件要求。
金额测算方式。市级全额承担,按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700户,每户500元标准测算。
7.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昆财社(2016)179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及补助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
金额测算方式。市级全额承担。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1.市级艾滋病防治(对下)专项经费
2.市级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资金
3.疾病预防控制县区专项资金
4.鼠疫防控专项资金
5.昆明市妇幼卫生(市对下)专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87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794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6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84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840元,较上年减少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40元,较上年减少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预算项目88个,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金额34349.17万元,选取预算金额大于50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项目4个,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专项经费691.96万元。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年度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遴选、培养、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昆明市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的建设水平,开展委级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水平,稳步提升昆明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累计培养“十”工程人员 | >= | 10个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累计培养“百”工程人员 | >= | 50个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累计培养“千”工程人员 | >= | 100人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累计建设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 | >= | 20个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十百千”工程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率 | >= | ≥8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年度考核合格率 | >= | ≥8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后拨付单位时限 | <= | 6 | 月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十”工程人员资助标准 | <= | 6万元/人/年 | 万元/人/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百”工程人员资助标准 | <= | 4万元/人/年 | 万元/人/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千”工程人员资助标准 | <= | 1.5万元/人/年 | 万元/人/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医学研究机构资助标准 | <= | 10万元/个/年 | 万元/个/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医学技术中心资助标准 | <= | 8万元/个/年 | 万元/个/年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各级科技成果增长率 | >= | ≥2% | %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各级科研项目申报增长率 | >= | ≥2% | % | 定量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培养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定性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 | ≥70% | % | 定性指标 |
2.市级第七周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10万元。
建设市级医疗机构30个重点学科,使发展环境、专科规模、支撑条件科室管理明显改善,医疗艺术队伍人数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医疗质量明显提升。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技术队伍:技术团队、学科技术带头人、学科骨干、医师、护士数量达标、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 >= | 增加10% | 次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科建设 | = | 30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诊断符合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甲级病案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重点病种的出院随访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周期 | <= | 3年 | 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 | 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 | 定性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势病种疗效提升率 | >= | 10 | %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专科人才技术水平 | = | 明显提高 | 定性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学术继承人培养数量 | >= | 20 | 人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民群众专科服务获得感 | = | 提高 | 定性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医疗健康知识宣传 | = | 可持续开展 | 定性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患者满意度 | >= | 95 | % | 定量指标 |
3.市级中医药事业发展(本级)专项资金684万元。
继续推进启动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增强中医文化内涵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项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宣传活动,普及中医健康知识;开展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安全。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2年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第一年) | = | 4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市级第七批中医重点专病建设(第二年) | = | 10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第二年) | = | 1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2年市级第八批中医重点专病建设(第一年) | = | 13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中医流派传承发展建设 | > | 7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中医研究院建设 | >= | 1 | 个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合格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才培养合格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培训计划完成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周期 | <= | 3年 | 年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 |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 | 年 | 定性指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优势病种疗效提升率 | >= | ≥10% | %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 | = | 明显提高 | 年 | 定性指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学术继承人培养数量 | >= | ≥20人 | 人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获得感 | = | 提高 | 年 | 定性指标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中医健康知识宣传 | = | 可持续开展 | 年 | 定性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患者满意度 | >= | ≥80% | % | 定量指标 |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级专项经费1800万元。
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经济社会持续全面恢复。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政府指定疑似和确诊病人救治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患者医疗救治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现场医疗卫生人员保护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突发疫情有效处置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医护人员防护满意度 | >= | 80 | % | 定性指标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1510.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51.52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及培训变为远程会议及网络培训,单位会议和培训次数减少,会议费及培训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2520500元,其中,流动资产20352200元,固定资产2159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9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1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1113109262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63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