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
一、 项目名称
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认真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8 号)及《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昆卫〔2020〕44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我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MB0M95353K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0871- 63123244
法人代表:马涛
经费来源: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中医药管理局、昆明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纪)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开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0-6岁儿童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健康管理等服务,同步向辖区居住满6个月居民均等化实施,并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至2020年的人均74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中央(80%)、省、市、县(20%)进行配套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疾控、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依托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专家,指导各县(市)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对预算执行开展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不良生活方式得以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居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减少,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逐年提高,真正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喻户晓和“人人享有”。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专项资金 | |||
年度目标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任务数(人) | 342000 |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任务数(人) | 104000 | |||
质量指标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5%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90% | |||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任务率 | 80% | |||
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90% | |||
传染病和突应急事件报告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健康水平 | 持续提高 | |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 持续提高 | |||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