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2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19〕4号)的要求,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将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如下:
(一)完成卫生行政处罚331家。其中,医疗机构监督处罚14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处罚156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处罚1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处罚6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处罚2家(含警告1家),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机构监督处罚1家,学校卫生监督处罚(警告)8家。
(二)开展卫生行政检查2092家次,监督覆盖率94.02%。其中医疗机构监督检查976家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109家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检查507家次,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166家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195家次,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34家次,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机构监督检查28家次,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3家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53家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21家次。
(三)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25家,其中,医疗美容门诊部16家,健康体检中心2家,医学检验实验室2家,医学影像诊断中心1家,眼科医院1家,精神病医院1家,中西医结合医院2家;完成三级医院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家,办理医疗机构变更157家,医疗机构校验137家,消毒产品许可审批9家。
(四)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双随机”工作完成情况。
8个专业共有“双随机”任务337家,任务完成293家,关闭44家。任务完成率86.94%,任务完结率100%。立案查处50家,罚款金额13.95万元,所有检查结果按时限要求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打击非法行医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一是4月10日、9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19年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日统一行动,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671人,打击非法游医24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56家,收缴各种药品和器械255箱(袋)、牙椅6张;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下发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及重点,并建立巡查制度;三是成立7个暗访工作组、4个督查组,采取督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六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等非法行医活动反弹严重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四是召开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五是结合创文工作,组织对主城五区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巡查。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以科室设置、人员执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诊疗、医疗广告等为重点的市管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二是监督检查市管中医医疗机构和全市备案中医诊所、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市管医疗机构;三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对市管放射诊疗机构和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放射卫生基本情况开展调查;五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对市级审批、备案的30余家发布医疗广告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县区医疗广告发布及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
一是完成市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完成市管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源性污水排放专项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开展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医疗机构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等传染病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市管医疗机构开展疫苗质量安全和预防接种安全专项检查,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五是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六是完成4个消毒产品备案审查和3个消毒产品网上公示。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复核评审;二是牵头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商洽会、农博会等6项大型活动会议接待单位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任务;三是结合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住宿、歌舞娱乐、沐浴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四是组织对主城区游泳场所开展卫生专项监督监测;五是以互联网+为抓手,在星级酒店、快捷酒店探索运用记录仪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全过程记录,提升住宿业卫生监管水平。
(五)学校卫生监督
一是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春秋季联合监督检查,完成市直属托幼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二是开展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三是参加市食安办组织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六)职业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二是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联合督导。
(七)案卷评查情况
一是组织对2018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开展评查;二是在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中,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办理的1个涉水产品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并推荐参加国家监督中心案例评查。三是在昆明市司法局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委5件行政处罚案卷经评查结果为优秀。
(八)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固定专人实施网络舆情监控94次,发现并报告27条网络舆情信息。2019年受理行政执法相关群众投诉127起(其中网站在线投诉举报64起),办结127起,调查处理结案率100%。
(九)落实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配置4G高清执法记录仪和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确保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溯管理,对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
(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在昆明卫生健康委和昆明市卫生健康监督官方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信息,每月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共计612条;
三、取得成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执法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执行到位。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以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案例评查等为重点开展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溯管理,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依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试行)》,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试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稽查制度》等14项工作制度,以健全的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深入推进。
(二)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1.聚焦执法主业,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重点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以案促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各类卫生监督抽检任务,卫生监督抽检、执法办案数都名列全省第一。
2.以“零容忍”态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疫苗安全等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开展医疗乱象、“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
3.积极探索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拓宽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类型和中医养生保健监督执法工作思路,运用新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处理医疗纠纷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对一起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手术案件的查处》案例代表云南省参加粤桂滇三省(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例现场交流。
(三)以创新监管为抓手,打造“智慧卫监”建设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执法记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全过程实时监控、市政水厂在线监测和二次供水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生活饮用水大屏实时在线监测,以互联网+为抓手,在星级酒店、快捷酒店探索运用记录仪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全过程记录,提升住宿业卫生监管水平。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