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精康精神病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昆明精康精神病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昆卫医公〔2018〕31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委依法受理了设置人杨秀珍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杨秀珍
2.名称:昆明精康精神病医院
3.类别:二级专科医院
4.地址:西山区团结办事处龙潭居委会大河村386号附1号
5.床位(牙椅):103(0)张
6.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社区防治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超声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5日(2018年9月5日-9月1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处反映。电话:63130703,邮箱:kmwjwxzspc@126.com。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秀大街1号楼4楼;邮编:650506。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