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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4-23 16:54 来源: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办事指南
一、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二、政策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36条。
三、受理条件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37条,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3条。
四、申请材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原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
(二)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名单及亲笔签名(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管理培训合格证书,药学部门负责人还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的授权决定书(原件);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清单(原件)。法律依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4条。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予以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经审查材料未通过的,作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材料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主管部门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窗口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九、咨询查询
(一)咨询现场: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71-63149818,63130703(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处)
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ynzwfw.yn.gov.cn)
(二)查询:办事员可通过“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收件回执”二维码扫一扫查询进度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1、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目录下“昆明市卫计委”相关事项中下载;
2、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免费领取;
3、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kmws.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