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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4-23 16:54 来源: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政策依据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8条;
(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4条。
三、受理条件
(一)放射诊疗许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一个医疗卫生单位只向一个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作重复申请。
发证三原则:
1、放射治疗、核医学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介入放射学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X射线影像诊断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放射诊疗许可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一致的原则,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哪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就由哪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3、放射诊疗许可按分类许可的管理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同时具有几种放射工作时,单位应以最高一级的放射工作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原则;
(二)医疗机构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三)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配套设施;
(四)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五)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六)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七)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放射影像技师;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
(八)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有医用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场所入口处,应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6、7、8、9、10条、《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15、16、17条。
四、申请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原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预评价报告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放射防护检测报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三)放射诊疗人员资质证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计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专(兼)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原件)。
五、办事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形式性材料齐全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勘验———经材料审核和现场勘验合格的予以受理,开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
材料和现场勘验不合格的,作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出具整改意见。经整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主管部门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窗口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和医疗机构整改时间)。
九、咨询查询
(一)咨询现场: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71-63149818,63130703(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处)
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ynzwfw.yn.gov.cn)
(二)查询:办事员可通过“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收件回执”二维码扫一扫查询进度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申请表格获取方式:
1、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目录下“昆明市卫计委”相关事项中下载;
2、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免费领取;
3、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kmws.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