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知青安宁疗护中心设置审批前公示
昆卫医公〔2018〕3 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委依法受理了昆明市官渡区知青老年公寓举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昆明市官渡区知青老年公寓
2.名称:昆明知青安宁疗护中心
3.类别:安宁疗护中心
4.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华东路秋实里周转房27-29栋
5.床位(牙椅):50/1张
6.诊疗科目: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口腔科(门诊)/疼痛科/临终关怀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科医学科专业 *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8年2月 11日-2月2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昆明市纪委驻委纪检组,电话:63123306;昆明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处,电话:63130703,邮箱:kmwjwxzspc@126.com。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