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 设置审批前公示
昆卫医公〔2017〕31 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委依法受理了云南兰卫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举办医疗机构的申请,并按法定程序通过审核,于2017年8月15日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昆卫医准字[2017]第12号)。后因设置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2-10-1地块)科技路199号2幢A区五层未能签下生效的租房合同,设置申请人申请变更《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中核准的选址。现重新办理该机构设置批准手续。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集体合议,拟同意昆明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地址从原址变更到昆明市经开区新加坡产业园区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小商品加工基地三期产业项目J10幢6层601号,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云南兰卫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2.名称:昆明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
3.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4.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新加坡产业园区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小商品加工基地三期产业项目J10幢6层601号
5.床位(牙椅):0张
6.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8年1月4日-1月14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昆明市纪委驻委监察室,电话:63123306;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电话:63964042,邮箱:yizhengchu@126.com。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