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国科健康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大健康发展规划(2016-2020)》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我委依法受理了昆明国科健康院有限公司举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昆明国科健康院有限公司
2.第一名称:昆明国科健康院
第二名称: 昆明国科健康医院
3.类别:综合医院
4.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文兴路1168号
5.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皮肤科/口腔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分子细胞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民族医学科:藏医学;蒙医学;彝医学;傣医学/中西医结合科*
6.床位(牙椅):30(2)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7年12月8日-12月18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昆明市纪委驻委监察室,电话:63123306;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电话:63964042,邮箱:yizhengchu@126.com。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