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2016—2020)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4〕94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卫生与健康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 “十二五”期间卫生与健康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得到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群众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发展指标已基本实现。
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昆明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十一五”末的76.5岁提高到77.92岁,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80岁)。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8.94/10万下降到21.05/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8.05%下降到5.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10.26%下降到7.63%。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单独两孩政策有序稳妥实施,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在一个适度的水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更加完善,发放各级奖励补助178万人次6.83亿元,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9个国家级和1个市级试点县共20所医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市口腔医院、市一院、市儿童医院3家公立医院的股份制改制工作。医师多点执业推进顺利,启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全部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大幅度增加,累计投入卫生经费166.59亿元。2015年底,全市共拥有各级卫生机构4490家,医院28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7个、乡镇卫生院110个、村卫生室1283个、诊所2212个、其他公共卫生机构256个。在昆明地区总床位55191张中,医院床位46984张,农村卫生院床位4162张,疗养院床位800张,其他各类机构有3245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从“十一五”末的5张提高到8.27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4279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24109人,注册护士28091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3.6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增加到4.21人。民营医院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截止2015年,全市共有民营医院202家,床位15470张。
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15年医疗机构总诊疗4477万人次,全年出院人数为149.51万人次,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为4.45。住院手术52.4万人次。平均病床周转29.1次,病床使用率为79.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5天。昆明地区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手术人次均占到全省30%左右。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7.46%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全市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城市居民的“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已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新增床位3503张,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层卫生项目509个。
公共卫生保障更为有力。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管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共建成1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32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208个快速检测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100%,艾滋病疫情总体形势平稳。卫生应急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建7个县级急救中心、11个院前急救站,9个联动出诊急救站点。14县(市)区全部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行列,成为西南地区首个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群”的省会城市。全市固定采血点从5个增加到37个,采集血液总量占全省总量的30%,无用血安全事故发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人均费用从2010年的15元提升到2015年的40元。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8.06%,管理高血压病人36.6万例、糖尿病人10.3万例、重性精神病人22332例。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建立3个危急重孕产妇抢救中心,落实危急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中的首诊负责制和对口转诊责任制,开展孕产妇保健与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中医药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中医院通过三级医院评审,8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二级中医医院的评估验收。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启动13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市级、14县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截止2015年,有14个县(市)区共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484名,村(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1141名,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站138个。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国家和省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6183件,监测项目从23项增加到107项目,共设18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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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计生“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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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 |
单位 |
十二五规划值 |
十二五期末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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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健康指标 |
平均期望寿命 |
岁 |
77岁 |
77.92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37/10万 |
2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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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死亡率 |
‰ |
8.9‰ |
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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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 |
1/10万 |
222/10万 |
23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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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指标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张 |
不低于5张 |
8.27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数 |
人 |
不低于3人 |
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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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达到3人 |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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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指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数 |
﹪ |
维持在96%以上 |
职能调整到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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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 |
﹪ |
达到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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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控制在12‰以下 |
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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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维持在95%以上 |
99.95 |
|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维持在95%以上 |
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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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维持在97%以上 |
99.88 |
|
|
传染病报告率 |
﹪ |
达到98%以上 |
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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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 |
达到90%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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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 |
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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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 |
﹪ |
达到80% |
居民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养成率15.8 |
|
|
农民健康行为形成率 |
﹪ |
达到70% |
||
|
自愿无偿献血率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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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0% |
83.44 |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0% |
81.62 |
|
|
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覆盖率 |
﹪ |
90% |
100 |
|
|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 |
﹪ |
100% |
100 |
|
|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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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五”期间我市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加快“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为昆明市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昆明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优势更加凸显,必将推动我市加大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卫生交流合作,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医疗卫生对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支撑作用。
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昆明是省会城市,是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中心城市。省委省政府全力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滇中产业新区获批成为国家级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昆明作为滇中城市经济圈的中心,集中了全省优势医疗资源,核心优势和龙头地位凸显。“十三五”时期,昆明将主动服务和融入全省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加快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提升昆明在区域卫生治理领域的影响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加快卫生计生现代化步伐。“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不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可能,使“互联网+医疗卫生”成为昆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三)卫生事业面临多重健康问题挑战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阶段,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面临多重健康问题挑战。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健康危害日益严重,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烈性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仍存在。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伤害和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及社会安全事件对医疗卫生应急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群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未缓解。
昆明市流动人口较多,其公共卫生管理问题制约着全市公共卫生水平的持续提升。昆明市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老年人健康问题突出,导致居民的健康需求大幅增加,昆明市医疗卫生服务面临巨大挑战。慢性病危险因素在城乡居民中广泛流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率和患病率进一步提高,成为影响昆明市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城乡居民疾病负担进一步加重。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我国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改革“深水区”破解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的重要阶段。昆明市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昆明市城乡和人群间的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等差异较明显。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医药卫生部门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部门协调难度大,难以统筹使用卫生资源。昆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加大,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与可持续发展还需加大力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仍需巩固完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存在差距。
(五)“十二五”期间卫生与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复杂,有序就医格局尚未形成;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尚不足;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仍需巩固;卫生计生人才匮乏,能力有待提升;民营医疗机构尚未形成良性发展;卫生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卫生与健康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提高昆明区域人口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8岁。
——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健康素养明显提升。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关口前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人群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健康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行列。
——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部门间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开,分级诊疗进一步深化。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三)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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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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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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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7.92 |
78 |
|
婴儿死亡率 |
‰ |
5.95 |
﹤8 |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7.63 |
﹤10 |
|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21.05 |
﹤20 |
|
|
卫生资源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8.27 |
8.5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61 |
3.6 |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4.21 |
4.5 |
|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元 |
40 |
60 |
|
|
疾病预防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 |
98.42 |
﹥98 |
|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 |
% |
100 |
100 |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81.62 |
80 |
|
|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 |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
% |
100 |
100 |
|
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 |
100 |
100 |
|
|
妇幼卫生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6.73 |
﹥98 |
|
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94.32 |
﹥94 |
|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99.9 |
﹥99 |
|
|
卫生监督 |
城镇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现场卫生监督覆盖率 |
% |
100 |
100 |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 |
% |
100 |
100 |
|
|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满意率 |
% |
100 |
100 |
|
|
计划生育 |
常住人口规模 |
万人 |
667.7 |
730 |
|
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87 |
﹤7 |
|
|
人口出生率 |
‰ |
11.75 |
﹤13 |
|
|
食品安全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 |
% |
100 |
100 |
三、主要任务
构建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动昆明医改向纵深发展,使全体居民享有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科学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严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化建设和管理。健全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一体化管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到2020年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初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硬件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大对村卫生室硬件投入,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诊疗桌椅、体温计、血压表、冰箱等基本医疗用具,改善就医环境。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统一视觉识别设计建筑,统一标识标牌、统一乡村医生着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补充配备常用诊疗设备,争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每年配备至少一台大型诊疗设备,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把好新招录乡村医生准入关,对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到2020年30%乡村医生要取得乡村医生助理医师资格证,加强政策引导。
(二)加快推进均等化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格化管理。强化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提高到80%以上。80%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0﹪纳入管理范围,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各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疾控机构实验室设施设备、检验能力、饮用水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完成市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改造。以鼠疫、霍乱、麻疹、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研判和防控能力建设。做好与健康相关环境因素监测,加强饮用水监测检测,确保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国家平均水平。
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决策、风险管理、应急物资储备调运、预案管理五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的需要。各公共卫生单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卫生应急职责和工作需要,设定卫生应急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满足卫生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沟通、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实现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的统一协调指挥;加强卫生应急风险管理和实验室检测系统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鉴别和识别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级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建立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切实提高各级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强化分级分类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组建卫生应急专家队伍、卫生应急管理队伍、骨干专业应急队伍、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优化现场生存装备、应急医疗设备,配备后勤保障专业设备及车辆,组织开展全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卫生应急能力,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积极推进卫生应急示范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确保调查及时率、有效处理率达100%,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
完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急救网点建设,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加强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昆明市现场血液募集体系建设,加快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的建设,为献血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条件。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强化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实施血液核糖核酸检测,提高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继续巩固全市HIV疫情拐点,建设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落实“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策略,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以项目为载体,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管理网络,推广检测和治疗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符合治疗条件者接受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当年检测病毒载量的病人中病毒抑制率达90%以上,不断降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率。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我市卫生城镇(村)创建管理水平。突出环境治理,抓好病媒生物防制。整合部门资源,稳步推进农村改厕。
加强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控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核心目标,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管理规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支持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建设。探索整合现有政策和项目,向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综合防治模式,扎实开展免费婚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规范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以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力争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整合卫生计生执法力量,发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优势,制定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标准,推动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用药行为的综合监管;联合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联合治理药店非法行医行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中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合理划分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推进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建设省精神卫生中心,完成13个区县医院的精神科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县(市、区)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辖区人口的4‰,检出患者管理率达到70%、治疗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城市达到50%、农村达到30%。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功能分工明确、医疗、康复、护理等门类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人口分布变化,制定全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建立配置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逐步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到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实现每个区县有1-2所政府举办的二级医院的目标。继续推进市级医院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市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昆明已进入老龄化城市,实施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建设,通过存量盘整和适度发展增量相结合,逐步增加老年医疗护理床位,逐步形成由医疗机构、社区护理组成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实施医院-社区慢病一体化管理,推进建立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生和全科医生共同合作,患者积极参与的慢性病管理新模式,实现慢性病患者社区首诊、预约诊疗、分级诊疗、社区“网格化包干”管理、社区康复以及患者信息共享等的一体化管理。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以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提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卫生资源和诊疗服务信息的利用效率,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从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路径等方面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继续实施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一轮市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临床重点专科群,打造5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临床专科。组织实施昆明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核心,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全面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继续实施市延安医院医技综合楼暨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续建项目;启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疗部分)、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二期)、市儿童医院南市区二期工程、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门诊医技综合楼、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综合门诊楼和市计生药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以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和完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清晰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100%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按填平补齐原则,补充标准化医疗设备。100%镇卫生院设有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和中药房。全面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争取中央、省、市投资,实施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人民医院、禄劝、嵩明、官渡等县级医院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在全面消除危房的基础上,争取中央、省、市新一轮投入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医废处置、供配电及其它后勤设施的全面达标;争取中央、省、市对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室,按每所80平方米进行标准化建设。
争取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完成官渡、禄劝、富民、东川、盘龙、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完成官渡、石林、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等县级妇幼保健中心建设。
根据相关医疗卫生临床规范和国家医疗设备主要装备品目,综合考虑设备配备与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原则,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目标,争取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投入不少于7500万元,主要包括:按每所县级医院200万元、每所中心卫生院50万元、每所一般卫生院20万元配置临床诊疗设备;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6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0.6万元配置中医药治疗设备;按每个县级急救中心20万元配置急救装备;按填平补齐原则,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仪器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建设。
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和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推广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医疗机构设置、执业、变更、校验等各项机构审批工作,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注册等人员准入管理。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的全行业管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信息公开、预约诊疗和患者投诉管理等工作
(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医疗产业
立足建设我国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定位,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医疗产业。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新增医疗资源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开拓高端非基本医疗服务领域,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我市医疗机构与省外、境外医疗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或合资合作。
(五)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卫生计生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市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研究、起草制定。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抓紧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推进立法进程。完成《昆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制定,《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的修订等专项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健康促进、饮用水安全、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的立法工作,推进卫生行业监管法治化。大力开展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加强行业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行医、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快机关法治建设。
(六)发挥特色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等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工作。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工作,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健全药品配送企业进退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中标价格进行采购,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挂网,医疗卫生机构在网上平台自行与供应企业议价交易,实行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再参加省级集中采购。
(八)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实施的出生人口规模预测、效果评估,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二孩以下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依法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系社会公平,促进有序的生育秩序,确保我市适度的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根据生育政策和财政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市级奖励标准,创新特殊困难计生家庭的关爱扶助工作。加强综合管理机制,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发展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
(九)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网络
加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培养和哨点医院人员培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评估和预警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食源性疾病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监测结果的部门会商和通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与成果运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跟踪评价和政策解读。
(十)积极应对老龄化,大力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到2017年,医养结合的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建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加大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健康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十一)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医疗”建设工程,建立以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为核心的人口健康信息数据中心,统一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协同。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健康大数据的挖掘与利用。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惠及全民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人才、公共卫生专业、基层卫生人才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十百千”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培养30名国内知名专家、100名省内知名专家和1000名市级临床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打造250个内设研究机构和技术中心。昆明市作为一类地区从2016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每年招录不少于20人,力争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免费医学本科生。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培养计划,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力争争取市级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支持。各乡镇卫生院(含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各自行政村增加1名事业编制在乡镇卫生院(含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的人员到行政村工作,人员编制落在各乡镇卫生院(含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职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利用走出去、引进来的培养模式,快速培养科研及运用型人才,加大科研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进一步转化与运用,市卫生系统获奖数达到市科技进步奖总数的20%以上,力争实现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卫生计生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调整资源配置和卫生机构的运行环境,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解决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的矛盾。加快卫生计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打破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和管理类别的界限,实现对区域内所有卫生资源实行全行业管理、属地化管理。把人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引导,让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有效分流。调整卫生资源存量,使医院床位分布、医师分布在主城区与其他县区间渐趋合理。加大全科医学、儿科、精神卫生、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和的培养和引进。在新增医疗资源发展上优先考虑社会办医,调整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实行资源梯度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资源。
(二)强化政府职责,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按需核定人员编制,足额拨付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管。到2020年行政村乡村医生月人均补助不低于1000元,实现退休乡村医生均有养老机制保障。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按照“中西医并重”的原则,落实对中医医院在投入上给予倾斜的政策,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老年康复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改革财政补助方式,逐步转变与人员编制挂钩的医院财政补助核算方式,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动态调整核定补助,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补助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清单制度。继续稳固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探索试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
(三)深化医改,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医疗监管、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综合改革、协同发展的公立医院保障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和质量效益。
(四)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33%左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57号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建议由昆明市政府出台《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形成一批重点项目、一批骨干企业、一批知名品牌和一批产业集群,健康服务业总产出大幅增加,成为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五、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一)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自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十三五”时期,为确保各项卫生计生目标任务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统筹推进实施。规划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主要任务要纳入各基层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直属单位要根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行动计划,落实规划任务。
(二)规划的评价与修订
通过专门设立的专家组检验规划的实施过程,根据规划进度进行重点建设内容的期中和期末评价,以检验规划的实现程度,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规划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