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四批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房)复审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昆明市第十四批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房)复审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昆明市第十四批优质护理示范病区复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专家验收组对市第二人民医院、石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寻甸县妇幼保健院申报的病区(房)进行现场复审验收,结合专家组验收成绩,对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达到昆明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的医院病区
(一)石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部住院部病区、孕产部住院部病区
(二)寻甸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住院部病区
二、达到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的医院病区
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妇产科、骨科、疼痛科、呼吸与危重症科、康复医学科、消化内分泌科、普外科、五官科、心内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病区、老年一科、老年二科、老年三科、肿瘤科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病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4
月29日前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者应署(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63123313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