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与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的声明
近日,接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反映,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在有关市场运作、宣传营销等活动中长期使用“昆明爱卫”、“昆明爱卫会”等简称或称谓,使公众误以为该公司的行为是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参与的政府行为,对政府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特向社会和广大公众澄清并声明: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昆明市爱卫会”)及其下设机构——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昆明市爱卫办”),从未成立或参与成立过任何企业。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为某自然人独资的私营企业,与昆明市爱卫会及昆明市爱卫办无任何关系! 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一切行为均是该企业自身行为,与昆明市爱卫会及昆明市爱卫办无关! 昆明市爱卫会及昆明市爱卫办不会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以昆明市爱卫会或昆明市爱卫办的名义进行任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从事任何营利活动,昆明市爱卫会、昆明市爱卫办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